开发服务部部门定位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6月,是以住宅产业开发、建筑工程总承包、物业经营、旅游酒店为核心业务,以建筑设计、工程监理、建筑装修、酒店物业管理、中介咨询为关联业务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地产及建筑工程业界以历史久远、业绩彪炳、信誉卓著、实力雄厚而享有盛名。
随着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不断整合,为规范规模发展,开发服务部作为专业职能部门,必须以规范内部运作、整合规模优势、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作成本为本,方便集团公司各委托方在该平台顺利地进行内部采购(以公开择优竞价、邀请择优竞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和开发报建。
开发服务部在全集团范围内体现类似广州市建设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单位相结合的职能;以集团开发服务部的名义对内做好与职能相关的服务,对外统一代表集团开展相关业务办理,进行相应公关沟通;亦可以“广州珠江物资供应公司”对外进行材料设备采购(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工作内容:全集团范围内的采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服务和材料的采购;广州地区的工程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事务服务。
工作形式:全部工程服务采购及材料设备采购,全部工程或房地产开发报建或验收,均需以书面委托、或内部合同形式明确,并按国家标准收费。同时,部门要不断地加强数据库(合格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维护和管理。
工作目标:追求简洁高效的形式,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配合全集团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需要,为各开发和工程管理部门提供及时和优质的服务,并以发出中选通知书为采购工作完成的标志。具体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及各专业验收等相关工作。
工作职能:分为采购中心和服务中心两大板块;采购中心具有工程服务采购和材料设备采购职能;服务中心主要是代表集团负责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完成报建等与政府有关的职能。 名词解释: 一、关于“择优竞价”的说明:根据部门的定位,开发服务部进行集团范围内的内部采购,包括工程和材料设备的采购。为避免产生诸如“中标前后不得与投标人(中标单位)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等法律风险,在用词上,采用“择优竞价”而非“招投标”的提法。 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指引在某些关键环节参照了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的惯例进行。 二、根据集团内部采购范围,工作指引中有关定义和解释是: 2.1 业主(开发商):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如I1-7项目中,为中星地产投资(广州)有限公司,由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负责其职能。或珠江新岸项目的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2 甲方(委托方:工程承包商):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并签订施工及专业工程管理配套服务合同的承包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如I1-7项目中,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负责其职能。 2.3 竞投人:竞投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相当于投标人。 2.4 资格预审小组:对竞投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的小组,由开发服务部组织委托方、业主(开发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5 评审小组:由业主和有关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每次择优竞价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 乙方:指通过公开择优选择或邀请竞价等内部采购方式选出的、并与甲方签订本项目合同的供应商,如工程施工企业、材料设备制造商(含代理商)或者机电设备材料管理服务单位。 2.7 竞投人:相当于投标人。 2.8 择优竞价文件:相当于招标文件。 2.9 择优竞投文件:相当于投标文件。 2.10 择优竞价中选通知书:相当于中标通知书。 2.11 工程:指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集团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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